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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解读:520、1314转账能否要回?

’大牌同款’/

“520”“1314”的数字含义大家都懂,所以很多人在转账时喜欢表达爱意,但如果发起人之后反悔,收款人能否要回这些钱?最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定微信红包属于赠与,转账属于借款,具体要看具体情况。

微信红包和普通意义上的微信转账有什么区别?北京青年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鹏和团队曾因此撰写了一篇《解密微信红包的法律身份》的文章,其中指出,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向被告出示的聊天记录或借条等证据,如果使用微信扫码方式支付的,法院一般会认定该证据使用现金支付。也就是说,在使用微信进行支付时,一定要保留相应的凭证,否则可能无法维权。

肖文鹏介绍,如果双方之间有明确的约定(比如是赠与还是借款),一般以约定为准。但如果是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需要看双方之间的交易方式、金额等,一般而言,如果使用银行卡等方式转账的,很难被认定为恋爱期间的无偿赠与;如果双方有证据证明是借款,那么即使是发红包的形式,也可以被认定为借款。

对于上述“520”“1314”这类特殊数额的转账,肖文鹏介绍,如果这笔钱确实转给了对方,但后来对方不认可这笔钱是赠与或者是借款的情况下,那就需要看具体情况,包括双方的关系、沟通记录、付款时的用途、款项性质等因素综合判断。

“比如A男(女)给B女(男)发520元或者1314元的红包,如果后续双方关系破裂,B要求还钱或返还红包时,究竟是否能要回?”肖文鹏说,如果这个520元就是转给B的,用于日常生活消费开支等,很难认定是赠与;但如果这笔钱是B为了参加A的婚礼等支出的费用,那就可以认定为赠与。而如果是借的,那就要归还。“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但法官一般会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及社会生活习惯等方面来判定。”

以案释法

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因感情矛盾,张某向李某转账52000元并出具欠条一张,主张借款本金52000元及利息。李某诉称双方系男女朋友关系,涉案52000元系双方交往期间张某为其花销的共同消费支出,要求李某偿还。李某则辩称该52000元为双方交往期间的感情支出,属个人自愿行为,不应予以返还。

经审理查明,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系男女朋友关系。2021年7月1日,原告李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被告张某转款52000元整,后被告张某书写了欠条一张。原告李某主张被告张某应偿还借款本金52000元及自2023年3月1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两倍计算自2023年3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法院认为,李某与张某系男女朋友关系,对李某主张的借款本息数额有异议,故李某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李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意及借贷的实际用途。同时李某提供的银行交易明细清单显示涉案52000元为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之间的共同消费支出。庭审中被告张某亦承认该52000元为双方交往期间的共同消费支出。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张某支付借款本金52000元及自2023年3月1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两倍计算自2023年3月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提醒大家在转账时保留凭证

微信方也曾针对“520”“1314”等特殊节日和数字表达的爱意进行过科普。今年2月9日,微信官方发文介绍称“用微信红包、转账等特殊数字表达爱意”,这种新式浪漫方式正成为年轻人表达爱意的新选择——在农历新年、情人节等节日里通过微信发红包、转账祝愿长辈健康长寿、情侣幸福美满……数据显示,春节期间微信红包收发总量同比去年增长87.6%,从除夕到大年初六共计8天的时间内,有超过8亿人在微信上发红包、拜年、分享生活。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使用微信进行支付时,一定要保留相应的凭证,否则可能无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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